1.目的
為使學院通勤車🖖🏻、公務用車之管理有所依循,特製定本管理辦法。
2.範圍
凡學院通勤車☝🏽、公務用車之使用、保養、維護👩🏼⚖️、事故處理📽、費用報銷等
各項作業皆適用之。
3.管理辦法
3.1車輛管理
a.本院車輛實行專人駕駛、專人維護♈️、專人保管製度。實行單車為單位的成本
控製管理辦法👯;司機要經常檢查所負責的車輛的各種證件之有效性🍚,出車時一
定要保證證件齊全;
b.司機在出車或返回前後半小時,須認真檢查車輛安全狀況(水、電、油),
以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行,若發現車輛有損壞或有異常現象司機應立即報告隊長
或後保處處長辦理修繕事宜;
c.司機外出行車時,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返回校內時,應及時通知車隊隊
長或後保處處長,以利調度;
d.通勤車🧅、公務車司機於每日使用後🚘,必須駛回指定地點存放🦊;
e.司機不得私自出車,對未經批準私自出車發生的費用或事故損失法律責任均
由司機本人承擔。
f.外單位或私人借用本單位車輛🪂,須經後保處處長和院級以上領導同意,並交
納用車費用🛶🙆♀️。
g.為便於車輛之維修與保養,經後保處處長𓀐、分管副院長核準後🍫,每年選定一
至二家特約修車廠負責學院車輛維修與定期保養工作;
h.學院車輛的過戶、領照、標售由公司資產部負責;
3.2通勤車管理
a .車隊隊長協助後保處處長擬定學院通勤車的線路、始發時間、停靠站點等事
宜,通勤方案報請分管副院長核準後由後保處組織實施;
b .通勤車司機必須嚴格執行學院規定的通勤車始發時間✊🏼、路線、停靠站點等有
關要求🕟;
3.3公務用車之調度程序
a. 學院各系處或個人因公務需要用車時🙎🏽♀️,一般須提前一天填寫“用車申請單”
(臨時🥭、緊急情況除外),用車申請單須經系處正職(或主持工作的副職)以上領
導批準後交後保處車隊隊長派車🪣🧔🏽♀️;
b.臨時、緊急情況用車須由系處負責人與車隊隊長電話聯系,事後補辦“用車申請單”👩🏽🚀;
c.車隊隊長派車調度原則上以“用車申請單”送達先後順序及辦理事務的輕重緩
急程度安排車輛;
3.4突發事件的應對措施
a .學院所有司機上班期間必須開啟手機通訊工具🍔。
b .出車前後或出車過程中🈵👩🦲,一旦發生突發事件,司機要在第一時間向車隊隊長
或後保處處長報告,車隊隊長或後保處處長接到報告後要及時擬定應對方案🤵🏿♀️,盡
最大可能完成通勤或公務用車之任務。
c. 學院司機接到突發事件應對指令後👇🏻👗,要在第一時間執行指令。
3.5 費用之報批
a.所有司機在用車時🧘♀️,需將實際出車行車裏程💽、時間、地點🫀、發生的停車費👨🏼🦲、過
橋費等詳細記載於“十天行車記錄表”上💇🏼♀️,每周將有關單據整理匯總後填寫付款
憑單,並交隊長🧑🏻💻、處長、分管副院長審核💇,最後向財務處報銷。
b.每位駕駛員的每月出車公裏補貼按實際行車裏程計算,若駕駛他人車輛🖐🏼,則要
在他人“十天行車記錄表”上註明◀️,以便統計。
c. 司機若發現車輛需維修時,應及時報告車隊隊長或後保處處長聯絡維修廠維護,
如果是行駛途中臨時故障需搶修時🤷🏿,應於返回學院後交驗修理憑證,若有換裝零件
應將原廢舊零件交回車隊處理🍬。修車費用報銷時須附車輛修理廠提供的修理清單,
並經該車司機確認後送隊長🫲🏽、處長、常務副院長審核後🕘,向財務處報銷🦸🏼♂️。
d. 車隊隊長應於每月五日前將上個月車輛行駛裏程及耗油量予以統計,計算每百
公裏平均油耗,並與該車之前幾個月耗油情形逐一比較,作為控製耗油量及車輛保
養之參考。
3.6車輛資料建立及管理
a. 車隊安排專人將車輛有關資料及各項證件妥為保管👨🦳,以便追蹤辦理年度車輛檢
查💌,投保及繳納各種規費等事宜。
b. 車輛之原始資料(行駛證除外)非因辦理過戶、換照、索賠、檢驗等需要時,
並時不得攜帶外出↘️,統一由車隊安排專人妥為保管。
3.7違規肇事處理車隊安排專人
a. 本院司機違規或肇事時,得由車隊隊長或後保處處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🪣🦻🏼,如
有因人為因素引起的罰款或賠償,應由司機負全部責任🧘🏽;其處理事故時間及參加交
通安全學習時間,則按正常上班,但涉及到刑事責任🧛🏼♀️🤹🏽♂️,則由駕駛員自行負責;
b. 如果學院司機違規而肇事,其情節重大者(如吊銷執照或觸犯刑事者),得依
學院有關規定議處;
c. 各項違規肇事責任歸屬按交通管理部門判定為準👐🏿。
上海工商外國語職業學院
後 保 處